共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2-05-18
赵风蕊
2022-06-08 22:39:03活跃答主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12个月及以上,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6个月不足12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赵风蕊
2022-06-03 19:03:43活跃答主生育险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住院总额享受2倍的补偿,但需在同一时期两次住院分别按照起付线1300元、起付线1500元的标准予以补偿。生育保险报销后申报材料:计划生育证明(经批准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公布)。住院费用票据(票据、金额及比例均为原件,免费提供)。出院时社保机构将生育证明(盖章)、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盖章)、收款收据、汇总明细表,用于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发票(包括治疗费用的项目明细和费用清单)。《生育证明》、《申请表》及医药费用票据收据》。《生育证明》及医疗费用清单(盖章)。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生育科备案的《申报受理细则》。生育保险参保人只要符合以上内容,都可以在“生育险”报销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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