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4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8-23
龚常勇
2022-02-08 18:06:06活跃答主你所交纳的失业金的核对材料是交给谁了?有没有拿到事业金待遇审批单?如果没有拿到的话,在此可能没有失业金这一说法,如果你的条件满足社会保障局失业金相关要求的话,你也可以再次申请看看。但结果不一定。至于你所说的保险是否能退,这个基本上看你个人户口性质,如果是外市农村户口,是可以办理退保相关手续的。但你必须要将个人社保相关材料带齐至你原单位所在区社保中心办理即可。个人建议:如果是因为缺钱用,也许你可以退。但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的话,暂时不用退。现在苏州已经实行了网上转移,待你再找到工作可以转移过去,就可以了!。
齐景凯
2022-04-04 02:26:51活跃答主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关于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合并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就业管理处,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保障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失业后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再就业,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二日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又失业的,可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与本次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改制,推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根据苏州市区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的实际情况,必须完善办法,规范操作。特通知如下:一、因重新就业等原因造成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问题,仅限于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公布后出现需处理的对象。二、合并计算失业保险金期限,必须在用人单位到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办理退工登记手续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时进行。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缴费不满一年的,本次退工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可以核定继续享受前次应领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但对没有重新就业、不办退工登记手续、没办理过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以及超过发放截止期限的失业人员,不可以恢复继续领取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三、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仍应按省、市劳动保障部门关于以个人缴费基数的40%计算的规定办理。一般情况下本次新核定期限的发放标准和前次未领完期限的已明确了的发放标准分段表示,但对合并计算后失业保险金期限超过二十四个月而只能核定为二十四个月的,可将发放标准较低的月数去掉。
黄登英
2022-04-26 02:58:56活跃答主1、苏州大市以外户籍的农村居民,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不在我市继续就业、确实无法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可申请退保。一次性申领本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际结余额。2、持身份证及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卡》、“退工证明”以及《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请表》等材料,到苏州社保中心办理退保手续。详细可咨询苏州社保中心。不建议一时急着退保,可等找到新单位可以接着缴纳,或尽量办理转移。
黄盈瑜
2022-03-13 13:36:21活跃答主苏州工业园区失业金具体领取流程一、享受对象及条件不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将材料当场退还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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