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5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6-15
连俊强
2022-02-11 19:08:06活跃答主首先,应该明确几个方面:1.当事人的年龄2.当事人受伤后是否仍在工厂上班3.你所在的地区对最后算出来的数额有影响先大致说一下。如仍与工厂保留劳动关系由工厂适当安排工作,难以安排的.按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工伤补助金.9级8个月本人工资.若当事人与工厂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九级伤残每满1年内发给0.4个月其次: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平均寿命等标准可能各地都不一样。具体看当地的规定。具体的,你可以看看《工伤保险条例》个人意见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齐文泉
2022-04-07 17:58:41活跃答主内容来自用户:教育幼儿教师工伤赔偿标准明细一、医疗费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安装残疾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按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三、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四、伤残补助:十级伤残支付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八个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六个月平均工资。
章见平
2022-02-02 14:24:24活跃答主我是2019年11月工伤,2019年鉴定为九级,2019年5月自己离职。整个工伤过程都是自己跑的,吃了亏,现在说一下我自己的经历和赔付。最后,就是社保基金赔偿你的一次性医疗补助了。申请这个说麻烦也很麻烦,说简单也简单。麻烦是这里劳动局他需要你出示公司赔偿你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公司流水票据和你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是需要公司盖章的,而且这里也是要到劳动局重新领取一张新的表格或者你到劳动保障局网站自己打印也可以。公司签字盖章必不可少,如果资料齐全,直接到劳动局然后他会把钱打到你指定的银行账户,不会给现金。当然如果无法搞定就请律师。我当时就是中途请的律师,一次性伤残补助少拿一半以上。后来,请的律师也把我害的少拿了几千元。就是我问他按照什么时间赔偿,他说的按照受伤时的时间。后来我找他理论,他喊我出示当时他明确告诉我是他对我说按照受伤时间来赔偿的证据,我没有。所以只有认栽,所以忠告你,所有的谈话最好都录音,反正现在的智能机也录音方便。最后我想说的是,所有这一切都是需要你有完备的资料。比如劳动合同,各种表格上公司签字盖章。如果这一切你都有,那么就算一次性伤残补助是按照当地最低标准来赔偿你,你也是可以拿到80000多元的。如果公司耍赖,就请律师然后强制执行,这样的话时间会拖长,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其中有不详细的地方实在是抱歉了,因为过去了,也就不再注意,本来想找当初自己申请赔偿的资料给你更详细一点的答案,但是找不到了。一定要请你老爸休息好!因为九级类的伤现在不养好,以后很恼火。我的伤医生说即使现在没有问题老后也会很不好过。如果现在不休息好,以后更加的不会好过。所有,一定要注意修养。祝你家人,安康!!。
齐智敏
2022-05-17 18:19:45活跃答主《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1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边冬霞
2022-02-15 16:50:01活跃答主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项规定的待遇。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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