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5-11
米增建
2022-04-20 04:42:09活跃答主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黄盈盈
2022-02-09 07:37:51活跃答主如何办理失业保险1用人单位应当从失业人员失业之日起3日内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保险手续,影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损失。2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3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明;②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③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④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4失业保险金按月申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失业人员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失业人员就业情况证明,按月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开具单证,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人员必须每月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说明接受培训和求职情况,无正当理由不说明情况的,扣发当月失业保险金。
樊成飞
2022-04-05 01:40:46活跃答主一、失业保险办理条件: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第二十八条 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向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单证,致使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损失的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个人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追回挪用的失业保险基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章观浩
2022-03-05 06:51:07活跃答主1、只要以前一直都缴纳了失业保险的,可以申领失业金的。2、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解除劳动合同60日之内,到社保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手续。缴费满1年,领取2—3个月的失业金,待遇不高的,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不多。领取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3、领取失业金期间,不需缴纳养老保险的。
齐文良
2022-02-04 04:21:41活跃答主一般的手续如下:1用人单位应当从失业人员失业之日起3日内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保险手续,影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损失。2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3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明;②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③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④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4失业保险金按月申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失业人员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失业人员就业情况证明,按月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开具单证,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人员必须每月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说明接受培训和求职情况,无正当理由不说明情况的,扣发当月失业保险金。
赵颖英
2022-05-11 11:50:50活跃答主如何办理失业保险1用人单位应当从失业人员失业之日起3日内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保险手续,影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损失。2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3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明;②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③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④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4失业保险金按月申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失业人员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失业人员就业情况证明,按月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开具单证,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人员必须每月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说明接受培训和求职情况,无正当理由不说明情况的,扣发当月失业保险金.
连俊强
2022-03-04 00:54:17活跃答主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经办机构应当在七日内予以审核,并从核准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应当参加职业培训,开展求职活动,并按月到经办机构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第三十一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须凭经办机构开具的单证,到指定银行按月领取,但其享受待遇期限不超过二个月的,可以一次性领取。第三十二条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户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由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发放。第三十三条失业人员再次就业后,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失业人员前次失业的享受待遇期限有剩余的,应当与重新就业、缴费后的享受待遇期限合并计算。合并后的享受待遇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限内重新就业的,应当在就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经办机构办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黎益华
2022-03-20 00:52:51活跃答主1、同统筹转移:转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时,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移,失业保险费不转移。在所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外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计算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金额,审核通过后进行一次性发放。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由原单位失业保险关系所在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转出地失业保险金标准支付。参考来源。
边友康
2022-01-21 22:08:05活跃答主一、办理流程:1、收件: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经办服务机构收下材料或者获取政务服务网申报数据。2、受理: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录入受理。3、办结:经办服务机构作出信息是否给予失业保险转移的决定。4、送达:当场出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二、办理材料:1、《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原件一份。2、社会保障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一份。3、劳动合同原件一份住院时,应先到失业保险科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经同意后,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出院后,应提供以下手续:1、身份证;2、失业证;3、出院小结;4、医药费发票;5、住院期间的费用清单。如果不在本地住院的,还需提供转院证明。六、丧葬费及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凭以下材料领取丧葬费及抚恤金:1、身份证;2、失业证;3、医院死亡证明;4、殡仪馆火化证明。
米增强
2022-03-31 01:52:35活跃答主如果你要申请失业金,那么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登记表,以及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还有你的身份证,银行卡,然后就可以申请领取了。失业金。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不扣减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申领失业补助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符合在我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线上或线下各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不需要提交任何材料。失业补助金最长可以发放多少月?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申领失业补助金,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不早于2020年3月,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迟可至2021年6月。失业补助金最多可以领取几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每个人只能申领一次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何时发放?按照文件规定,领取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即当月申领,次月发放。哪种情形要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或其遗属必须及时告知经办机构并办理失业补助金停领手续:1.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2.正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3.已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终结失业保险关系且之后无参加失业保险记录的;4.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5.移居境外的;6.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7.应征服兵役的;8.被判刑收监执行的;9.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齐春山
2022-03-03 21:39:27活跃答主办理失业保险1用人单位应当从失业人员失业之日起3日内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保险手续,影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损失。2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3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明;②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③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④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4失业保险金按月申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失业人员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失业人员就业情况证明,按月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开具单证,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人员必须每月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说明接受培训和求职情况,无正当理由不说明情况的,扣发当月失业保险金。
龙小芳
2022-05-14 09:11:04活跃答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到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办理领取。
黄盛玉
2022-04-29 20:47:03活跃答主1、经办机构为依法申报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办理参加失业保险登记手续,要求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失业保险机构报到,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领取《失业证》,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失业保险机构应从失业职工登记的次月起按规定计发失业保险待遇,逾期登记的,超期部分不予补发。90日内未登记的,视为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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