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异地办事处社保缴纳

4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11-26

黄益琴

2022-01-15 09:58:02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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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办理社保的原则是“属地原则”即公司注册地点在哪里,就在哪里购买社保。给员工缴纳社保需要看公司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地点是哪里,如果是当地则购买保险需要在当地,如果是异地,则购买保险需要去异地。但是保险的购买都是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事情,员工个人是不需要为此费心的。

黄瞩信

2022-04-11 00:00:58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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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帮驻异地工作的员工办理社保的方法:1、可以直接到当地社保局办理;2、按当地的工资标准的比例,折算成工资一并发给员工,由员工在当地的个人流动窗口交纳;3、与当地的人事代理公司签订社保代理合同,通过人力资源公司办理。相关法律规定:1、《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2、《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黄睦凯

2022-02-25 05:57:02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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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住所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所以驻异地工作办事处可以在总公司所在地给驻异地工作的员工办理保险。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应由用人单位办理,只有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办理社保关系。

赵高凤

2022-03-19 23:10:52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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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不展开经营的"办事处"联络处,不属于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能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在异地不能社保缴纳;从事经营活动、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能够在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某外商投资企业HR咨询:我公司全国各地都有办事处,而公司总部也就是注册地在上海,请问公司给异地工作的员工缴纳综合保险是否符合劳动法?现有在天津办工作的一位员工认为,在异地工作公司应该为员工缴纳当地保险,请问如果这位员工在天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有胜诉的把握吗?期待回复!答复:本例涉及三个层面的问题:,由于上海不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员工未来以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可能会得到仲裁支持。建议企业要求员工提供每月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作为免除公司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责任的凭据,并通过《协议》的形式明确社会保险缴纳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等问题。此有利于预防争议及将企业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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