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9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0-08-26
龙学飞
2022-05-03 20:27:29活跃答主搜一下: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什么赔偿责。
符胜斌
2022-04-17 17:53:27活跃答主旧劳动法上未明确规定。派遣员工属于特殊劳动关系,我们日常操作起来就是事先约定责任全由用工单位承担。但真闹上法庭这三角关系就复杂了。对于新劳动法,一般劳务派遣单位都会与用工单位事先达成一致派遣单位承担法律责任用工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当然若是上述两者本身未有一份明确责任的合同,那么派遣单位在法律上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籍巍巍
2022-01-17 18:31:40活跃答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路言莉
2022-05-07 15:56:29活跃答主现在的劳务派遣公司还是比较畸形的,要么是政府购买,要么是一对一的派遣用工形式。如果你说的是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这是肯定适用的。如果你说的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的规定,那肯定也是适用的,只不过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出现,因为合同是和派遣公司签的,那么只要合同没解除,无论你在A单位还是B单位或是C单位,你在劳务派遣单位的年限肯定都是计算的,因为之后涉及经济补偿也不是用工单位支付的。那么后半句话更不会涉及。特殊情况,劳务派遣的转正,这个情况对于第十条的前半段,我认为是不适合的,因为这不是非本人原因。所以这一块的工龄能不能合并需和公司协商,但是后半句仍然适用。所以经济补偿这一块是不是要,工龄是不是合并还是得想清楚,毕竟从劳务工转正是一件好事,而索要赔偿会不会恶化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这就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清楚。
黄盛毅
2022-04-19 18:42:53活跃答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黄睿哲
2022-02-24 08:44:39活跃答主根据原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规定:“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这个规定,是可以对非全日制劳动者进行劳务派遣的。但是为了避免用工单位规避劳动合同法律义务,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后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0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这就明确禁止了对非全日制劳动者进行劳务派遣。所以,本案中公司不能将非全日制职工张某派遣到其他公司工作。劳务派遣维权知识:1、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属于特别规定。2、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3、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的特别规定实践中用人单位出于规避用工风险的目的,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发展迅猛。一些劳务派遣单位为了逃避用人单位的责任,在劳动合同中不与劳动者约定具体的合同期限,而是将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合同期限或用工时间作为劳动合同期限。
米大同
2022-05-05 09:26:43活跃答主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黄皖林
2022-03-11 14:44:11活跃答主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另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黄登盛
2022-04-02 09:38:43活跃答主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务派遣公司违法劳动合同法第66条,并不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请问,您为什么一定要求劳动合同无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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