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有工伤保险但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的咨询

5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9-07

黄皋芳

2022-03-27 08:07:11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我从县技校毕业后,被私人办的工厂招为车工。该厂实行计件工资,我按件计算劳动报酬。一次在车件时,我不慎伤了手住院治疗,要求厂方予以工伤认定,给予工伤待遇。可厂方说待遇都在文件里头,没给我们缴工伤保险,我们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对吗。

齐文涛

2022-03-23 11:16:56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对职工个人来说没有什么分别,无论职工参保与否,工伤待遇都可以享受,但对单位来说就不一样了,参保前发生工伤的,待遇由单位承担,参保后发生工伤的,待遇由劳动部门承担。

边吴丽

2022-02-24 11:43:09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停止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绝治疗的。

符育明

2022-04-25 19:13:14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停工留薪期不能只发底薪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停止工作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保险待遇补偿有: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赵飞船

2022-05-17 23:17:42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因为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就不享受,只是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全部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查看其他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