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被抓后职工是否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6-28

黄盟盟

2022-03-07 20:58:44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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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以下方式执行: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1、2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5、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齐有发

2022-04-29 09:40:48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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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只要不是本方承担主要责任的,都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二、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不是单位。只有单位应当参保而没有参保。或单位不履行工伤申报义务的,才由单位来承担。三、工伤保险赔偿,与交通事故保险,完全是二回事。即职工既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并不是有了事故赔偿后,工伤保险就没有了,或相关费用就扣除了,二者在法律上性质完全不同,二者不矛盾,都可以拿。

龙宪连

2022-04-06 22:52:20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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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交通事故相关赔偿法规及工伤保险条例第一:上班途中,发生与机动车交通事故,不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则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第二:根据责任,首先按照交通事故来处理,对方通过保险进行赔偿,费用主要是在治疗,修养期间的相关费用及误工损失等;第三:工伤保险补充原则:即在事故中,受伤害的部分应当按照交通事故赔偿,赔偿后尚有差额的部分由工伤保险补足。用人单位本身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如果未能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工伤补足部分由单位承担。注意:工伤保险在这里只能做补充用,而不是双份享受,如某个交通事故后,受伤一方承担次要责任,最终认定赔偿数额为8万元,按照伤残等级,按照工伤走他可以获赔3万元,按照交通事故则可以获赔7万元,则此人总共可获得的赔偿为8万元而不是10万元!交通事故全额7万元+工伤保险1万元,工伤保险只能补足而不能超额享受。还有其它疑问,可登入法律咨询贴吧,找相关律师寻问作答。

齐月升

2022-04-20 02:56:54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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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交通肇事来说,用人单位不存在责任。但事情发生在上班途中,故用人单位有责任按照工伤条例,协助受害人家属,完成工伤申报,并获得工伤死亡抚恤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被害人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用人单位需自行承担工伤抚恤金额。具体赔偿多少,参照所在省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通常是根据受害人死亡时的年纪,承担受害人所在省份社会平均工资二十年,作为死亡抚恤金,同时应有三到六个月不等的受害人工资作为丧葬费用。具体请咨询当地律师和工伤保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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