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4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9-15
齐景凯
2022-02-14 03:53:12活跃答主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并由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生效。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是不能订立劳动合同的,也订立不了劳动合同。但经劳动者授权他人代订的除外。如果劳动者已经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且不存在以欺诈、胁迫您签订劳动合同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条款,不属于用人单位擅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赵颖鸿
2022-04-18 13:11:09活跃答主只要员工未达到退休年龄,那么单位就必须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是不能给员工停止缴纳社保的,就算员工本人同意也是属于违法行为。而员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单位是否还要给员工缴纳是由双方进行协商的。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连丽花
2022-03-15 03:40:30活跃答主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为你购买养老保险违反法律规定。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因此,你可以依法向县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机关进行举报、投诉。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根据你的情况,将视单位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
贾鹏龙
2022-03-05 06:48:56活跃答主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的法定义务,不随双方的意愿而免除,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否则就是违法的。不缴纳社保的协议哪怕你签字了,也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属于无效。后续你依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只不过签字后,劳动者以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般不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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