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保险和工伤保险兼得否

5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0-08-18

齐新林

2022-02-08 07:10:31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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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部分可以,有的部分不可以1、意外医疗:不可以重复报销,意外医疗工伤保险报销完毕后,拿着所有单据的复印件和工伤报销后的分割单,然后找保险公司报销剩余的部分;2、意外住院津贴:按意外险的约定金额进行赔偿,和工伤是否赔偿没有关系;3、意外死亡或伤残:工伤赔完之后,不影响意外险的继续赔偿。意外死亡按意外死亡的保额赔、意外残疾按意外险的伤残比例对应的赔付标准赔;4、如果企业保的雇主责任险,就要看什么类型的保险,需要看怎么约定的。因为雇主责任险一般都是和工伤保险重叠的,若想雇主责任险独立于工伤保险,需要做特别约定。

黄相怀

2022-05-14 07:54:36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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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险的意外险是可以和工伤保险兼得赔偿的。

齐晓春

2022-04-20 22:37:41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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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司机熊某在接领导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我国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规定用人单位有为员工上工伤保险的义务,一旦员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均应当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本案中熊某虽未参加工伤保险,所在公司仍应当对熊某承担工伤赔付责任,熊某公司不能将未参加工伤保险作为逃避工伤给付责任的理由。再看工伤保险赔偿与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是否可以同时并存。从性质来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是强制性、基础性的社会保障,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商业保险,是自愿的、补充性的保障,二者是可以并存的,并不存在着相互排斥。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未规定劳动者在接受了意外伤害保险赔偿后,就丧失了请求工伤保险赔偿的权利。所以,在得到意外伤害保险赔偿后,仍有权向公司要求工伤保险赔偿,公司不得以已经得到保险赔偿为由拒绝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与公司签订协议等于当事人放弃对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推荐几款100元左右的意外险产品:“平安是福”综合意外险A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10万,意外医疗1万,飞机50万,火车/轮船20万,汽车10万。年缴保费100元。太平福寿”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10万,意外医疗2万,飞机50万,飞机50万,火车/轮船20万,汽车15万。年缴保费135元。吉祥年综合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10万,意外医疗1万,飞机50万保额10万元+额外40万元,火车/轮船/汽车10万,意外住院津贴20元/天,救护车费用:300元/次,全年最多2000元。年缴保费100元。一路平安综合意外险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10万,意外医疗1万,飞机60万,火车/轮船20万,汽车20万。并有全残辅助金200元/天,年缴保费108元。

穆高锋

2022-05-04 12:23:17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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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险有用人单位投保的,是否可以兼得由用人单位决定。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可以和人身意外保险兼得,取决于意外保险的投保方式和用人单位决定。意外保险是商业保险,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有工伤职工本身出资投保的,应当兼得;有用人单位出资投保的,则要看用人单位是按减轻单位损失方式投保还是对更是资格补偿方式投保,决定权在于用人单位。

龚岩琳

2022-02-27 21:09:23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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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复印件要求保险公司出具原件已收的证明,让医院盖章证明医药费收据的真实性。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赔偿部分不及工伤待遇的,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不及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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