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4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10-20
边吴丽
2022-05-08 15:29:39活跃答主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并按政策实行保底封顶。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基数的8%,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单位缴费基数的20%。各地的经济水平发展不一,所以缴费基数也是不同的。
黄白蓉
2022-01-25 21:26:00活跃答主嘉兴社会保险最低缴纳基数上调至2420元。按照《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嘉兴市本级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即2420元;高于300%的按照300%确定,即12090元。调整后的月缴费基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个位数为零如月平均工资为3001元,基数为3000元;月平均工资为4006元,基数为4010元,从6月起启用,并补缴5月份缴费基数差额。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意见的通知》嘉政发〔2019〕47号第三条第五款“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的规定,对2019年度未申报缴费基数的单位参保职工按此规定执行,其中缴费工资低于2420元/月的参保职工按照2660元/月2420元/月的110%执行,高于2420元/月的按照该职工上月缴费基数原基数的110%确定。新基数启用后,养老保险补缴的标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作相应调整。补缴2019年至2019年的比例为22%,月补缴金额为887元;补缴2019年的比例为23%,月补缴金额为927元;补缴2019年及以前年度的比例为28%,月补缴金额为1129元。
黄登英
2022-02-14 09:11:27活跃答主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9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精神,2019年我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099元。
黄皓章
2022-03-04 18:06:46活跃答主领取的时候按退休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比如2019年领取的时候按照2019社平工资,2020年领取的时候按照2019年的社平工资,这里的年份不一定是一个自然年的,要按社保年度的,比如2019年7月1号到2019年6月30号是一个社保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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