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有年限规定吗

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4-14

龙安顺

2022-04-29 07:34:40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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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使用期限,只是把社保交在收费处,就可以。交了后,欠费都不会有人催你!因为大多数费用是医保报销。

车序南

2022-01-17 07:25:39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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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属于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那么:1.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2.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3.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4.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5.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医疗期的计算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黄登莲

2022-03-08 18:16:42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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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6月前交的“大病统筹”还算数,养老对帐单工龄是累计的,医疗是累计.你把你以前的和现在单位的办理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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