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个人医保缴费更改

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9-08

黄盛洁

2022-05-07 18:48:57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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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哪个地州的?职工的还是居民的?一般来说,职工医保卡都是公司给你缴费,你所在单位是哪个医保中心管就去哪个医保中心缴费。居民的就看你户口所在的社区是哪个医保中心管了,居民的都要自己去缴费的。

黎琼锋

2022-04-05 05:03:27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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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下岗职工可以接续医保本报记者李桀昨日,记者从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日前该局发布了《及时接续医疗保险关系有关问题的通告》,在2019年4月30日前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下岗职工、企业被兼并或破产等情况的人员,可以在今年12月31日前,按照属地参保的原则,申报、认定、补缴医疗保险费后,按照自谋职业方式接续医保关系,超过规定期限的,则按灵活就业人员方式接续医保。据介绍,发布这个通告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好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与国有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人员的权益,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自谋职业方式接续医疗保险关系,其中符合自谋职业方式接续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指的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以来,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因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而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从事自谋职业的以下人员: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中心托管后办理自谋职业的人员;因企业兼并、破产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自谋职业的人员;1986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职工,因改革改制或改革改制批复下达前分流安置,而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自谋职业人员。记者随后采访了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的有关领导,他告诉记者,与灵活就业医保不同的是,自谋职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满一年后,方可享受《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规定的由统筹基金给付的待遇。此外,上述人员在按照规定办理自谋职业医保时,可将在国有企业中的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这样一来这类人群之前在企业里所购买的医保年限就会自然转入新医保中。而如果不及时去接续医保的人员在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医保时,不仅要根据年龄来缴纳医保费用,而且还需要有经过3年的“过渡期”才能完全享受医保,即参保人连续缴费满一年不满二年,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重特病医疗统筹待遇的60%;满两年不满三年可享受80%,三年以后与用人单位参保职工享受同等待遇。此外,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的基数,为上年度昆明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如果首次参保时已满45周岁的,缴费比例增加2%,已满55周岁的,缴费比例则增加4%。医保处的领导说,由于此次接续工作所涉及的人员多为下岗职工等有一定工龄和年龄的人员,假设这些人没有及时接续进自谋职业医保,而是参加了灵活就业医保,那他们要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则男性必须年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个人的连续缴费年限男性必须连续缴费达35年,女性要达到30年,其中个人实际参加医保缴费不得低于15年的条件就很有可能成为一笔新的支出,所以医保处建议,符合条件的人员尽快到属地的医保机构参加自谋职业医保。

车少飞

2022-01-17 22:42:49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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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您要办理那种医疗保险,目前昆明市自费的医疗保险主要有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相关就业证明材料。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必须同时参加重特病医疗统筹。三、如何缴费?根据昆明市目前的有关政策规定:年缴费金额=上年度昆明市职工平均工资×费率+重特病统筹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提供10%和6%两个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费率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时年龄超过45岁的费率加一个百分点、超过55岁的费率增加两百分点。其中:重特病统筹费=上年度昆明地区职工平均工资×0.6%+12元四、享受的待遇:1、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医疗保险的,在统筹地以外发生的费用,除急诊抢救或经批准转外就医的,其余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2、选择费率10%:建立个人帐户,划入标准依《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执行。享受住院、“特殊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特殊检查、门诊抢救等统筹支付待遇。3、选择费率6%:在未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前不建立个人帐户,只享受住院、“特殊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特殊检查、门诊抢救等统筹支付待遇。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后,个人帐户按昆明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与云南省企业平均养老金的平均数的4.5%划入。4、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不满一年的,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连续缴费满一年后,与用人单位参保职工享受同等待遇。灵活就业人员住院期间,发生缴费年限变化的,按入院时所享受的待遇标准进行结算。五、灵活就业人员达到什么条件方可享受医保的退休待遇?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必须具备以下所有条件:1、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2、连续缴费年限不低于30年,其中参保人原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工作的连续工龄及军龄、知青上山下乡时间均可视同医保连续缴费年限;3、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以上三条必须同时达到。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论连续缴费年限是否超过30年、实际缴费年限是否超过15年,仍需继续缴费直至年龄达到。连续缴费年限或实际缴费年限不足的,应在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之前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补缴统一以退休时执行的昆明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费率为6%,补缴不补划个人帐户六、其他注意事项1、停保: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2、续保:中断缴费两年以内的可接续医疗保险关系。但应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特病统筹费,补缴后方可恢复医疗保险待遇,但停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不愿意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按新参保办理。3、补缴: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以续保时执行的昆明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本人原选定费率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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