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4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2-01-09
黄生锦
2022-05-01 18:56:47活跃答主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公司不给产假显然是不合法的。另外,社保是从员工入职之日起购买到离职之日止,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不购买社保。最后关于维权,你可以到你们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公司进行处罚。如果投诉并没有起作用,你也可以就未休产假的事宜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而关于社保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不能申请仲裁,只能通过投诉解决。
黄真炎
2022-03-22 09:03:31活跃答主如果怀孕期间,换公司交社保,生育险应该是可以正常报销的。1、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2、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险待遇不受户籍限制,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异地生育,其相关待遇按照参保地政策标准执行。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4、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龙小荃
2022-01-17 15:00:46活跃答主不合理,社保应由公司缴纳单位部分,自己承担个人部分,但是产假期间若公司缴纳了生育保险,有生育津贴支付,没有由公司支付,看公司管你要的是不是个人部分的钱了。
黄盛怒
2022-01-22 03:28:28活跃答主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法律赋予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书面通知,不用提前通知。并且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话还应当支付两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查看其他回答
维思迈财经网提供中立的理财投资知识服务,汇集信用卡、基金、贷款、股票、保险等财经领域常识,用浅显的生活语言把专业金融知识变成您生活的一部分,助力您的财智人生!
关于我们闽ICP备2024029341号-5
版权所有:
维思迈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