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4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9-12
齐明明
2022-02-16 00:27:58活跃答主赔偿员工双倍工资,员工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样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享受包括社会保险权在内的所有劳动权利,不能因为劳动者的试用期身份而加以限制或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此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管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私下约定免缴社会保险,还是用人单位以商业保险取代社会保险,都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试用期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
辛在柱
2022-03-21 06:35:20活跃答主1、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否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2、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就应该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如果劳动者工作一个月后还未缴纳,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3、劳动者非因公生病,用人单位通常不会报销医药费。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黄盛润
2022-04-08 16:55:14活跃答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在存在试用期,你可以要求他支付你解除劳动关系一个月的赔偿金。
边博洋
2022-04-09 23:50:47活跃答主没有工资条,你可以在每月领取工资现金时,故意说话,和在场人搭腔,录上音,就是证据。如果是工资卡,每月从银行进账就是证据。回复muyi2345:你是提问者,又赞同我的答案。可以把我的答案选为满意答案。我还会拿继续回答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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