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2-24
龚家裕
2022-04-23 22:38:14活跃答主一、指定慢性病是指需长期门诊用药维持治疗、医疗费用较高,并经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地方财政部门确定的慢性病。二、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地方财政部门根据医疗保险基金节余情况,分期分批增加指定慢性病,并制定相应的准入标准及门诊专科药品目录。三、参保人患指定慢性病,应由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按以下程序办理确诊审核手续:1、主诊医师填写《医疗保险指定慢性病诊断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经相应专业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或科主任签名审核、医务或医保部门确认盖章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将《证明书》内容录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传递到地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证明书》原件由定点医疗机构每月汇总报送地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保人既往已确诊患指定慢性病、且近个月继续用药治疗者,应当向定点医疗机构的主诊医师提供近期门诊就诊记录及原确诊该疾病的相关资料,再按以上程序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指定慢性病的准入标准为参保人提供《证明书》。2、办理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应当由当地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本人在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的当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书》,报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四、参保人患指定慢性病、经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享受以下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在当地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按规定异地就医,属于指定慢性病相应的门诊专科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当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
龚富贵
2022-03-29 08:07:03活跃答主红星街市运口对面斜坡下去右拐20米就到了,我也费半天劲才找到了。
边剑英
2022-02-16 12:46:26活跃答主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中心,凤台小区47号楼,4路内环;5路;6b路;14路内环城区人大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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