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结束后的继续请假,这期间社保应如何支付?

4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4-06

齐智善

2022-04-25 04:20:47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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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单位是否有惯例允许员工请长事假。大部分公司都不会愿意给员工长事假的,员工请长事假虽然单位不用支付工资,但单位还是需要正常支付社保费用支出,相当于员工不工作单位还要倒贴钱付社保费。公司无长事假惯例的,员工以任何理由申请都不会批准的,会让员工直接申请离职。公司允许请长事假的,你都不用说太多理由单位也会批准的。

龚尚福

2022-03-29 15:27:36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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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依法享有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一般在产假结束后,可以休9个月的哺乳假,但是这个哺乳假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属于女职工与单位协商的范畴,单位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但是女职工必须依法享有哺乳时间,这个是有强制性规定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窦金乾

2022-05-14 05:31:19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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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津贴支付时间按法定的产假时间支付,产假结束后应正常工作,如需要请哺乳假需要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私自旷工,单位可按相应规章制度处分。

齐春燕

2022-03-07 07:00:32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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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的社保仍然和平时一样,是单位和个人分别按比例承担的。其他假期期间也都如此,社保的缴纳是以劳动关系存在为依据的,没有其他标准。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按比例为其缴纳,双方分别承担。某些挂靠关系,或者请假超出单位规定时限的,这就不属于社保条例规定的范围了。换个角度说,超出单位假期时限的,其实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关系,也就不再存在代缴社保的问题。假如劳动者处于某些原因希望维持,那么代缴的社保自然就要劳动者自己全部承担,那这个就属于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私人协议了,不属于一般劳动法规规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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