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我签了一年的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这两个月没有给我交社保,合法吗

4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10-09

管爱国

2022-01-19 17:04:27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劳动关系一旦建立,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拒绝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劳动者以此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还应支付补偿金。如需咨询法律问题可一下:lawsan律商。

黄皓燕

2022-01-26 18:10:31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一年合同试用期应该是一个月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由于《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公司未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是违法的,应予补缴。不依法缴社会保险属于劳动争议,既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也可以通过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不为你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属劳动争议,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以期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黄盛璋

2022-05-18 08:11:14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这个社保确实不合理…但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因此这个是签合同时候要注意的…很多公司就靠这个省下一些钱。

龚帮东

2022-05-05 06:55:32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1、试用期签订了劳动合同,为两个月,现在转正时间过了半个月,过了试用期就视同转正的,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面延长试用期的。2、《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查看其他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