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0-08-09
龙宇辉
2022-03-23 11:30:12活跃答主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不另行缴费。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4级以上伤残工伤职工,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护理费,不需要用人单位另行缴费。
黄盛璋
2022-05-18 05:16:35活跃答主不是,你看一下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黄盛木
2022-03-03 08:44:52活跃答主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要给1-2人陪护费用。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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