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5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10-04
辛培宏
2022-03-31 19:54:06活跃答主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抄书原件;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袭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窦金丽
2022-05-13 01:04:18活跃答主具体是要看你用的什么药的,而且就算是市医保也要分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的。还要看你是否是公务员有其它照顾。基本上来说自费药肯定是全自己花钱了。基保内的金额还要扣除起付线720~剩下的哪些金额还要自费7%到10%~再剩下的才是给你报销的。
赵风艳
2022-04-11 03:22:12活跃答主普通住院:参保人员住院时首先自付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72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医院:240元;一年多次住院起付标准依次降低100元,住院三次以上均与第三次住院标准相同。精神病患者在省直定点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且不参与非此类别住院起付线递减计算。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的不同等级支付,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88%,个人自付12%;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91%,个人自付9%;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94%,个人自付6%;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比例分别降低三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在精神专科医院治疗精神疾病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5%。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合理医疗费,由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支付符合规定费用的90%,个人自付10%。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使用乙类药品和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不含医用材料个人自付部分,由公补资金对一般公务员补助80%,医疗照顾公务员补助95%;住院起付线部分,公补资金对一般公务员补助85%,医疗照顾公务员补助95%;起付线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公补资金对一般公务员补助85%,医疗照顾公务员补助9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保内个人自付部分,公补资金对一般公务员补助90%,医疗照顾人员补助95%。
黄相明
2022-02-14 12:52:43活跃答主今天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4月1日起,哈尔滨市城镇...从4月1日起,报销标准将提高至20万元,参保者医疗负担被降低。
黄盟盟
2022-04-11 21:43:05活跃答主哈市职工热费报销按90%“明补”今年哈市职工热费补贴仍采取“明补”方式,即由各单位将应为职工承担的热费以补贴形式发放给职工,由热用户直接向供热单位缴纳热费。同时,热费补贴额依据职工职级、住房标准、统一比例、按户就高原则进行核定,补贴比例为规定住房面积的90%。补贴款在本供热季结束前发放到位。按户就高补贴不重复发根据《哈市人民政府关于哈市职工热费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热费补贴范围为在本市市区内人员。职工工资中已含热费的除外。按照规定,住房面积标准按照《哈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贯彻〈黑龙江省城镇居民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各职级、各类人员住房面积上限控制标准执行。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各类人员住房标准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此规定执行。补贴比例按90%确定,另10%由个人承担,即热费补贴额度为规定住房使用面积乘以热价标准的90%。热费补贴以户为单位发放。一户多职工的,按职务高者确定,不得重复发放。家庭成员职级相同的,按产权人或承租人确定。家庭成员一方在机关事业单位,另一方在困难企业、确实无力承担热费补贴的,其热费补贴由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所在单位按核定职工职级标准发放。军人家属的热费补贴,由其所在单位按上述标准发放。城市低保户等特困居民用户的热费补贴,按照哈市城市供热保障有关规定执行。热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规定,职工按规定标准取得的热费补贴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享受热费补贴人员以当年9月份工资发放在册人员为准,9月份以后新增人员以及新提职人员不予补发。2019至2019年度享受热费补贴人员以2019年12月份工资发放在册人员为准。本通知实施后,企业实施破产、改制以及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必须按规定预留离、退休人员的热费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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