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直医保个人账户支取

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0-08-23

齐晓敬

2022-03-27 13:33:27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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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报了该省医保个人账户活化政策,明确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的医疗保障费用。浙江省也成为国内率先出台政策允许家庭成员之间医保资金进行共济互助的省份。浙江对此项医保新政实行分类实施,一类是参保人员与其家属在同一统筹区参保的,参保人员可向所在统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为其家属绑定社会保障卡;另一类是参保人员与其家属不在同一统筹区参保的,或者所在统筹区暂不具备绑定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持相关费用和身份凭证向所在统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核销业务。据该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负责人透露,2019年浙江省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收入229亿元、支出183亿元,当年结余46亿元,累计结余360亿元。因此,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绩效成为该省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

连亚莉

2022-04-02 11:54:01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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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转市医保的转接、程序省直参保人员流动到范围内其他统筹地就业,并在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流动前需由原用人单位、代办省直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业务的人事代理机构到省医保中心申请终止医疗保险关系,省医保中心在收到申请终止医疗保险关系相关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一核对有关信息并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样张、印制标准及填写要求》生成参保凭证,参保凭证一式三联。二将参保凭证第二联红色按社保档案管理规定存档备案。三将参保凭证第一联黑色和第三联蓝色交与申请终止医疗保险关系的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机构本人在新就业地办理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时使用。四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并交与申请终止医疗保险关系的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机构本人在新就业地办理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时使用。五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到原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机构银行账户,由原用人单位、人事代理机构支付给本人。六终止参保人员在省直的医疗保险关系。

齐春敏

2022-02-13 02:13:52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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