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试用期社保情况说明

5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0-05-06

赵首永

2022-03-31 14:07:25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正规是要上的,但一般是员工过了试用期后,帮他补交试用期的社保。公积金是由您所的公司决定缴与不缴。公积金不是强制性的。

黄相柏

2022-03-30 07:32:34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写了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此没有必要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是一项统筹基金,其中大部分资金来源于用人单位与员工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基金的正常运作也依赖于社保费的缴纳,国家社保统筹基金同样在社会保险关系中拥有权利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仅仅是对员工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更何况在城镇社会保险中员工自己也有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所以员工既然符合缴纳社保条件,必须缴纳。

齐晓刚

2022-05-15 11:21:46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期间,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做了用工备案,就可以补缴试用期的社保。没做备案,不能证明试用期这段时间是你单位员工的,就不能补缴社保。

窦金乾

2022-05-07 20:46:20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过后,需要补交试用的保险。合同试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限内的,社会保险是从用工之日起开始的,劳动关系也是从用工之日起计算的,就是进单位的那天,而不是试用期过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单位不缴纳社保,以2019年为基准,处罚如下:1、责令限期缴纳。即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全部缴清费用;2、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的数额为每逾期一日加收所欠款额的2%;3、对欠缴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齐晓文

2022-04-05 23:53:16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不少公司在招聘新的员工时安排试用期,在试用期中就会发生很多问题,一些公司的人力资源现在很多企业在招聘员工对员工说:我们试用期内不交社保,等到你试用期过后再帮你补交。实践中,员工因为处于应聘的状态,通常不可能对社会保险这个相对而言不大的问题提出异议。于是企业在试用期内就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了。如果试用期过后员工继续工作那还好,社会保险既然补上也不会产生什么争议。假使企业在试用期内因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的话,员工往往就会提出这样的疑问:我这几个月的试用期就没有社保了吗?进而发生劳动争议。其实这是一些企业误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造成的结果。专家提醒: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因此社会保险是否缴纳、如何缴纳都不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企业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即使双方有书面约定,只要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约定也是违法的,定约双方还是应该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一九九四年《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本条中的''''社会保险类型''''是指需建立基金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种社会保险。从该《说明》中可以看出,早在一九九四年我国就开始建立了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制度。因此交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应该因双方任何私下约定而改变。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查看其他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