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4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9-06
黄皛梦
2022-01-20 08:20:36活跃答主明明白白看社保社会保险的构成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一、养老保险1、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它适用于各类企业于职工,标准基本统一,费用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面共同负担社会统筹于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每个职工都有一个终身不变的养老保险账户,将个人缴费部分和用人单位缴纳退休统筹费的一部分,一并计入个人账户,不管职工到哪里工作,只要个人和单位缴了费,都计入个人账户,到退休时,按个人账户的累计储额计发放养老金个人账户包括:1、个人缴纳的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2、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按被保险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一定比例划入的部分;3、个人账户存储额的利息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存储方式和使用范围?1、购买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特种定向债券2、存入银行养老保险基金专户个人账户存储额只能用于养老,不得要求提前支取,用于购房、医疗或子女教育等。个人账户能否继承?职工在职死亡或离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在职死亡:继承额为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离退休后死亡:继承额=个人账户余额×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什么是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是指单位及个人按规定比例计算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是个人计算养老水平的重要依据。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1、个人: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费比例为8%;2、单位按全部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9%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90%,个人负担10%;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参保夫妻自愿终生只生一个孩子,符合《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并在计划生育部门领取有效的独生子女证明后,可一次性享受280元。
贾鹏龙
2022-02-21 00:35:46活跃答主原发布者:文鑫网上资料库工伤保险条例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
粱剑光
2022-05-05 13:16:54活跃答主劳动法中没有对于工伤的明确规定,相关规定请参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为:工伤保险条例收受当事人财物的。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八章 附则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连乃祥
2022-03-09 22:56:46活跃答主职工待岗期间,用人单位依然要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依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过,职工待岗期间,并不工作,只有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其他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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