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误导员工购买工作服,要求员工签放弃买社保,签两分合同没有给回本人一份,这样合法吗?

4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2-01-09

龚巍峥

2022-02-11 04:03:39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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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和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职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的,职工也可以同时在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时,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赵驻军

2022-01-14 15:30:02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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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这样的单位不靠谱。首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确有试用期,这不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需先签合同再试用,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其次,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时也要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劳部发354号《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之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劳动法该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你的做法是正确的,更是必要的,为确保在必要时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定要在许多事实和情节上下功夫,收集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龚子顺

2022-04-22 09:43:13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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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你可以按照第82条的规定,要求双倍工资。2、公司没有缴纳社保,你可以按照第38条第3款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按照第46条第1款,公司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给你,经济补偿金额是按第47条计算,补一个月的平均工资3、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譬如手机录音,同事证言,劳动合同,工资单,公司花名册,工牌,出入卡,饭卡,考勤卡,工作制服,报销单据,有公司领导签字的各种单据,其他非公司员工不可能得知的所有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赵颖超

2022-05-09 22:42:44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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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社部发〔2019〕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职工有以上资料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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