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社保异地办理转移

来源:维思迈财经2022-07-20

职工社保异地办理转移手续和流程 1、转移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 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 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

2、拿到参保凭证,加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接收地的社保局,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 3、拿到两份《接续联系函》之后,直接发快递给原社保单位,原社保单位就会开出《信息变更表》。 4、将《信息变更表》交到当地接收的社保局,如果你的《参保凭证》还在自己手里,那也一并上交,到这里,所有的步骤就结束了。综上所述,办理异地跨省社保转移要有充分的材料证明,也要满足相关条件,这就提醒广大群众,要保存好您的社保相关材料,以免不能享受您的社保转移待遇。相关推荐社保怎么转移社保转移的环节与流程如何办理社保转移社保退休金如何计算社保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内容文章由维思

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我市 2009缴费年度( 2009年 10月 1日至 2010年 3月 31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 1317元;上限为 6582元;中限为 6582元。在 2009缴费年度内,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也可根据本人实际就业程度和收入水平,在不低于 1317元、不高于 6582元的范围内,申报月缴费基数,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按个人申报的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保险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缴费基数的高低,决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影响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缴费额越多,享受的待遇就越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职工个人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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