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154号令

1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8

2023-07-08 06:01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154号令:第十六条 在下列区域内禁止饲养、繁殖、经营犬只:(一)城市建成区;(二)城市建成区外但属于城镇管理范围的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保护区;(三)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区。

查看其他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