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8
2023-07-08 02:58活跃答主
《失业保险条例》第22条:失业人员在符合本条例第19条规定的条件下,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60日内,由本人持职业指导和培训登记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登记证明、求职登记证明以及当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乡镇、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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