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8
2023-07-08 02:58活跃答主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十八周,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产假或者护理假期间,享受正常生育津贴。 ”广东女职工产假为98天,广东男职工护理假为10天。广东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机关或者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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