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7
2023-07-07 22:00活跃答主
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每天的哺乳时间可以一次或者两次使用,哺乳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023-07-07 22:00活跃答主
1、国家法定陪产假:3天。2010年3月1日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1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2、各省(区、市)规定的陪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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