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鉴定伤残工资怎么算

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7

2023-07-07 13:01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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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9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023-07-07 13:01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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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后,应当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该鉴定结论作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如果职工重新鉴定后,伤残等级发生了变化,那么工伤待遇也要相应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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