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7
2023-07-07 12:58活跃答主
领取条件不是要同时满足,而是满足一个即可,满足两个及以上的可以累积。具体可以参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查看其他回答
维思迈财经网提供中立的理财投资知识服务,汇集信用卡、基金、贷款、股票、保险等财经领域常识,用浅显的生活语言把专业金融知识变成您生活的一部分,助力您的财智人生!
关于我们闽ICP备2024029341号-5
版权所有:
维思迈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