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基数将调整

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6

2023-07-07 00:00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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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劳社办[2014]11号)规定,自2014年7月份起,我省调整2014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0327元,月平均工资为4402元;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3372元。

2023-07-07 00:00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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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召开全国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会议指出,今年将继续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 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各地要合理确定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核定社保缴费基数的基准值。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合理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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