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6
2023-07-06 16:00活跃答主
保险业的纳税期限是:1、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2、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023-07-06 16:00活跃答主
保险行业是按年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月度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 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 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按此规定,保险企业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和临时工、实习生等。
2023-07-06 16:00活跃答主
保险业纳税期限的法律依据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 保险业的纳税期限是每月1日-15日,但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的纳税期限是每月1日-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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