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6
2023-07-06 14:00活跃答主
保险公司无权重新核定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向医疗机构支付抢救费用。 医疗机构未及时支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有权向医疗机构追偿。
2023-07-06 14:00活跃答主
保险公司有权重新认定事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第二款: 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重新鉴定以二次为限。如果保险公司对重新鉴定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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