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6
2023-07-06 12:58活跃答主
大庆医保生育待遇标准是:参保职工妊娠期间发生并发症、合并症,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下列标准支付:妊娠满3个月至7个月期间住院,按住院日标准支付15%;妊娠满7个月至9个月期间住院,按住院日标准支付20%;妊娠满9个月以上(含)住院,按住院日标准支付25%。妊娠3个月以内终止妊娠的,按住院日标准支付10%。分娩住院的,按住院日标准支付85%。分娩住院分娩期间,因并发症、合并症住院治疗的,按上述标准支付。
查看其他回答
维思迈财经网提供中立的理财投资知识服务,汇集信用卡、基金、贷款、股票、保险等财经领域常识,用浅显的生活语言把专业金融知识变成您生活的一部分,助力您的财智人生!
关于我们闽ICP备2024029341号-5
版权所有:
维思迈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