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6
2023-07-06 12:00活跃答主
生育保险待遇: 1、参保职工分娩、流产后,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山西省生育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两份)。 2、参保职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及《山西省生育保险待遇核准表》,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保险待遇。
2023-07-06 12:00活跃答主
山西省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报销规定。《关于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5]50号)《晋人社厅发[2015]50号》文件对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报销规定如下:参保职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标准为:顺产2500元/人,难产5000元/人,剖宫产8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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