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生育保险报销

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6

2023-07-06 00:58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0.7%按月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2、生育保险费由职工个人缴纳,用人单位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职工个人账户中划入。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用缴生育保险费。

2023-07-06 00:58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江宁区社保中心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26号(原江宁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电话:025-84323008,025-84323092. 江宁区生育报销咨询电话:025-84323090江宁区内的生育保险是江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不是江宁区社保中心管理。

2023-07-06 00:58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生育保险,全称社会生育保险,是由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的一项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购买的。生育保险报销的一般流程如下: 1、参保职工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前到当地医保中心确认身份并办理相关手续。 2、职工生育出院后,凭《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户口簿》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等有效证件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 3、职工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住院发票》和《出院记录》以及其它相关资料到所属医保中心报销生育医疗费,标准同城镇职工。

查看其他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