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5
2023-07-05 23:58活跃答主
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柳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有关问题的复函》(柳劳社函字〔2009〕50号)精神,柳州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不再办理就业手续,其职能已划入柳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柳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柳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不再办理就业手续,其职能已划入柳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2023-07-05 23:58活跃答主
1、用人单位未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差额; 2、单位未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补缴。 3、单位未及时缴纳社保,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补缴。
2023-07-05 23:58活跃答主
1、关于工伤认定的问题,你最好直接到柳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科去申请认定,因为柳州市工伤认定工作已经移交给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柳州市工伤认定科设在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的问题,你可以向柳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3、关于你所说的,柳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柳州市工伤认定工作已经移交给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柳州市工伤认定科设在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柳州市工伤认定工作已经移交给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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