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使用性质公用

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5

2023-07-05 22:58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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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汽车在出厂时,应当配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汽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周内未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应当予以报废。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报废机动车必须拆解。

2023-07-05 22:58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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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第44条、第72条,以及《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7条和第62条、第65条、第66条之规定,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按照机动车号牌上的登记使用性质,在规定的使用区域和时间内行驶,并接受相应的道路检查和管理。 2.根据《机动车查验规程》第3.1.1条之规定,机动车查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当到场,并按查验人员的要求配合查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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