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5
2023-07-05 21:59活跃答主
青岛的门诊统筹报销范围如下: 1、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 2、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后,个人累计自负部分。 3、参保人因患大病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2023-07-05 21:59活跃答主
青岛的门诊统筹政策,目前执行的是2013版的《青岛市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法》,该办法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启用,2013年9月1日之前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仍执行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的门诊统筹报销范围,2013年10月1日以后发生的门诊医疗费,执行新版的门诊统筹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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