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5
2023-07-05 20:58活跃答主
山东的政策是2011年1月1日实施的。2011年10月30日以前年满60岁,男满60岁,女满50岁的,可补缴养老保险至60岁,补缴后,可继续缴费至男满60岁,女满50岁。2011年10月30日以后年满60岁,男满60岁,女满50岁的,不得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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