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5
2023-07-05 15:00活跃答主
北京市2015年10月25日公布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实施新老政策衔接。2015年7月31日以前已经退休(含退职)、2015年8月3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仍执行现行办法;2015年8月3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执行新办法。
2023-07-05 15:00活跃答主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22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于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终止,并约定了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该约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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