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5
2023-07-05 14:58活跃答主
根据《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重庆市高温补助标准为: 日最高气温32-35°C时,按不低于6元/人·日的标准发放;日最高气温36-39°C时,按不低于5元/人·日的标准发放;日最高气温≥40°C时,按不低于4元/人·日的标准发放。 高温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C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在33°C以上(含33°C)环境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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