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养老保险条例

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5

2023-07-05 12:58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天津市养老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职工个人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天津市养老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2023-07-05 12:58活跃答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1985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85〕6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1991年《天津市养老保险条例》颁布。

查看其他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