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劳动保障局

1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5

2023-07-05 08:00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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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劳动者本人申请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 2.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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