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5
2023-07-05 04:59活跃答主
。1. 生育补贴上海市户籍生育第一个子女和第二个子女的奖励。奖励对象:符合《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奖励标准及发放方式: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1)符合政策生育第一孩的,奖励1500元;(2)符合政策生育第二孩的,奖励3000元。
查看其他回答
维思迈财经网提供中立的理财投资知识服务,汇集信用卡、基金、贷款、股票、保险等财经领域常识,用浅显的生活语言把专业金融知识变成您生活的一部分,助力您的财智人生!
关于我们闽ICP备2024029341号-5
版权所有:
维思迈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