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主要表现为哪几个方面?

4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9

2023-07-09 13:59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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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 公司章程的限制: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股权转让的条件和方式,如优先购买权、转让限制等。2. 合同协议的限制:股东之间可以在协议中约定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3. 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国家法律法规可以规定股权转让的条件和限制,如《公司法》规定了限制公司股份转让的情形。4. 行业监管部门的限制:某些行业监管部门会对企业的股权转让进行限制,如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股权转让需要经过监管部门的批准。

2023-07-09 13:59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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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股权转让的权利要求: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股权转让应当符合司法要求,并受到法律的限制。2、股权转让的披露义务:《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披露相关信息,并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方可转让。3、股权转让的控制限制:《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不得违反《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控制限制,也不得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控制限制。4、股权转让的公平原则:《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应当遵守公平原则,不得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平原则。5、股权转让的费用:《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费用标准缴纳费用,并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后方可转让。

2023-07-09 13:59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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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 公司章程规定的限制;2. 合同约定的限制;3. 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4. 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限制;5. 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限制;6. 其他限制。

2023-07-09 13:59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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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股权转让的限制可以分为以下3种情形:1、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中国法律规定,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主要表现为封闭性限制,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1)封闭性限制。《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2)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方即发生转让的效力。此类转让场所的限制规定,在各国立法上也极为少见。这也许与行政管理中的管理论占主导的思想有关,但将行政管理的模式生搬硬套为股权转让的限制是公司法律制度中的幼稚病。(3)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对发起人股权转让的限制,使发起人与其他股东的权利不相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行使权利不相称。(4)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公司法》第第一百四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其目的是杜绝公司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公司的内部信息,从事不公平的内幕股权交易,从而损害其他非任董事、监事、经理的股东的合法权益。(5)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转让或者购买股份的审批权限、管理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1997年7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20条规定:股权转让协议和修改企业原合同、章程协议自核发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企业投资者按照修改后的企业合同、章程规定享有有关权利并承担有关义务。(6)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不得收购该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收购该公司的股票后,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且公告。同时,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还规定:公司不得接受该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这里的抵押权的标的应当更为准确地表述为质押权的标的。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应是权利质押中质押权的标的。如果公司接受该公司的股票质押,则质押人与质押权人同归于一人。2、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是指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设置的条件。《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可以针对公司的个性需求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作出限制,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时当遵守公司章程所作的规定。3、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是指依照合同的约定对股权转让作价的限制。此类合同应包括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以及股东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等。如部分股东之间就股权优先受让权所作的相互约定、公司与部分股东之间所作的特定条件下回购股权的约定,皆是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的具体体现。【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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