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到期之前,因生意失败无力偿还借款,希望被借款人能宽限时间,而被借款人没有做出表示合同到期后,被借款人要求借款人履行合同,且要支付逾期利息这样的行为合理吗?有什么相关法律规定?

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0-09-18

香槟and希范

2022-01-12 09:49:42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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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如果不放心,用其他财产抵押是一个很好的保障,可以用借款人的房产,汽车等做抵押,也可以用其他人的财产做抵押,但是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不成立。约定的借款利息超过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部分无效。借条和抵押合同只要对方签字并按指印即有效。但是抵押记得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切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问题随时可以问我,只要我知道的。给个最佳呗!;

香槟and希范

2022-02-20 01:11:33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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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债务应当清偿,一种是无力偿还,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债权人就拿多少、作出判决。”由此可见,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实践中,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再付诸执行: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暂时无力偿还的《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

香槟and希范

2022-05-14 12:27:20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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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直接要求你偿还欠款,你偿还后可依法向你的朋友追偿你的朋友借钱不还,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你朋友履行债务,即在你朋友无法还款时,依法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由于该借款合同对保证责任类型约定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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