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4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1-02-03
香槟and希范
2022-05-06 18:58:48活跃答主好。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存在不一致性,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与单位协商后如双方一致同意。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边可直接办理交接手续;
香槟and希范
2022-03-17 12:12:44活跃答主可以参考2001年6月15日《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纪要》的规定,用不着具体的规定,适用相应的法律。实在要参考的话,确定合同的类型和案由,当然是以合同内容为准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法规。其实:“技术合同名称与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不一致;
香槟and希范
2022-03-29 16:07:55活跃答主如果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是无效合同,具体情况可以和我联系。纵横法律网丁胜律师;
香槟and希范
2022-01-15 23:10:18活跃答主增加,必须的。措施费和规费都是按照分部分项工程费作为取费的基础的,所以工程量变更了,措施费和规费都要变化,否则就违背了清单计价规范的精神。合同约定一次性包死只是牵强附会的说法,属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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