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0-08-29
香槟and希范
2022-02-10 21:18:31活跃答主如果想继续干下去,就认了吧。如果不想干了,可以要回补偿。前提是你得收集证据,证明什么时间进入单位的,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然后可以找单位协商,要求补缴社会和医疗保险,否则,可以劳动仲裁,一般情况下,会获得0411年的的社会和医疗保险补偿,以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香槟and希范
2022-03-26 04:49:23活跃答主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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